越南法定节假日
越南目前最新版《劳动法》于2019年颁布,2021年正式实施。越南2019年的《劳动法》对于劳动人的节假日拥有详细的规定与解释。依据越南《劳动法》的第112条,越南节假日制度如下:
元旦节(1月1日)
在越南,元旦节是指新年开始的第一天(阳历1月1日)。对于元旦节,劳动人有权利在该日放1天假。
春节(农历正月初一)
越南的春节日期与中国的一致。每年春节,员工通常可以从正月初一至正月初五放假(5天假)。
雄王节(农历三月初十)
越南以农历三月初十为雄王节。越南人视雄王为其祖先,相当于中国的皇帝。此节日是为了祭拜与纪念雄王们的立国以及护国之功。因此,越南政府允许劳动人在这个节日获得1天休息日。
越南南方解放日(4月30日)和国际劳动节(5月1日)
越南南方解放日标志着1975年4月30日当北越和越共部队占领西贡(今胡志明市),意味着越南的战争终于结束了。为了纪念此盛大日子以及庆祝国际劳动节,越南政府连续给员工2天假日(4月30日至5月1日)。
国庆节(9月2日)
1945年9月2日,越南獨立同盟會主席胡志明於河内巴亭广场宣布成立越南民主共和国(北越)。从此,越南的国庆节就定于每年的9月2日。员工将有权在9月2日越南国庆节之前或之后获得额外的休假日 (~2天)。
另外,越南2019年的《劳动法》也规定每年的假期会按照情况而有所变动。